福州大学—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中心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中心首要任务系为学生完成企业工程实践、认识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
计、专业技能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
为配合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
要作用,加强和规范本基地的管理,促进基地的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
定本办法。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发挥实践教学职能基础上,同时为实现产学研合作提供
有利的条件和场所。根据福建省石化发展战略,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各专业发
展规划,本基地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
同时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教学的模式。
二、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
1、本实践中心由实践教育决策层、实践教育指导委员会、实践教育教学部、实
践教育管理部构成。
2、实践教育决策层负责确立基地发展建设总体目标,协调基地建设过程有关事
宜。实践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据学科及专业建设
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教师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基地的建设与
管理工作。实践教育教学部完成年度教学任务。实践管理部负责学生食宿、安全、
日常事务等。
3、实践教育决策层由院领导和石化集团负责人组成,实践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校
方实践基地负责人、校方实习负责人、教育指导员会负责人和石化集团教育中心
负责人组成,实践教育部由校企双方指导老师组成,实践教育管理部由实践基地
负责人、校方实习负责人、企业方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人、校学生指导员组成。
4、实践中心前期建设经费由国家、省、校多种渠道筹集得到,后续经费需要尽
快落实以保障实践教育工作顺利进行。